上周三傍晚我在成都市高新区过斑马线,一个送外卖的小哥骑电动车闯红灯把我撞倒,医院诊断右小腿胫骨粉碎性骨折,当天做手术打了钢板,前后花了三万二。交警到现场后认定骑手承担全部责任。
麻烦的是这个骑手说自己一个月就挣四五千块,家里拿不出钱,让我自己想办法。我打了那个平台的客服电话,客服一口咬定骑手是外包服务商的人,跟平台没关系。我想问:这种情况我到底能找谁赔?能不能把平台一起起诉,钱有没有可能真的拿到手?
骑手说没钱,并不等于三万二医疗费只能由你承担;应同时锁定实际配送企业、骑手保险和平台在本次订单中的管理角色。平台是否直接赔,要看其是否承担配送并实质管理骑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事故发生在送单途中,交警又认定骑手全责,只要订单记录、配送轨迹、工牌或结算流水能证明其正在履行工作任务,通常应由与骑手建立用工管理关系的配送公司承担责任。平台客服所说“属于外包服务商”,最多说明还要查明服务商名称,不能据此让受害人停止索赔。若平台确实仅提供系统,而招聘、发薪、排班和考核均由服务商完成,平台是否担责会有争议,不宜只起诉品牌平台而漏掉配送企业。
如果骑手不是单位员工,而是个人接受某一主体安排提供劳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后还可依据双方过错追偿。判断时要看谁派单、谁结算配送费、谁设置奖惩。完全自主接单且无人实施管理的,骑手个人责任会加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现有三万二千元医疗费可按有效票据主张,另可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和实际减少的误工收入。右胫骨粉碎性骨折已做钢板内固定,治疗尚未终结时不要仓促签总额了结文件;待伤情稳定后,可由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若将来确需取内固定,可凭医嘱主张后续治疗费或待实际发生后另行处理。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适用的年度统计标准、年龄和伤残系数计算,成都地区具体数值应以审理时当地公布标准为准。
要求平台或配送公司披露事发订单对应的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或骑手综合险保单。只有意外伤害险的,通常保障骑手本人,不当然赔被撞行人;第三者责任险才更可能覆盖你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允许责任保险人在责任范围内向第三者赔偿,但是否可直接请求及赔付项目还要结合保单和被保险人责任确定。书面索赔后仍无人处理,可把骑手、配送企业及平台主体列入诉讼,并申请法院调取结算记录和保单。钱能否顺利落袋,关键在于尽早查到真正的配送主体和可用保单,而不是只与月收入四五千元的骑手周旋。
这件事先准备三份文书,比继续打客服电话更有效。
向平台和配送服务商分别寄送函件,写明事故时间、成都高新区的地点、骑手姓名或手机号、订单时段,要求提供骑手所属企业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事发订单状态、配送费结算主体、保险公司及保单号。不要只写“请告知用工关系”,否则容易收到空泛回复。快递面单、签收页和平台工单截图要一并保存。
以三万二千元医疗费为起点,逐项附发票、住院病案、护理和交通凭证;误工费写明计算期间和收入来源,后续伤残、内固定取出费用注明待鉴定或实际发生后补充。文件末尾可要求先支付已经确定的医疗费,但避免写成收到该款后放弃其余项目。
诉状中应分别写清骑手的交通过错、配送企业对执行任务行为的责任、平台是否存在直接管理或选任过错、保险人按保单承担的范围,并申请调取订单轨迹、合作协议和投保资料。对平台责任证据尚不完整的,可表述为依据法院调取材料确定责任主体,不宜无事实支撑地要求所有被告一律连带赔偿。三份文书的用词越具体,对方用“外包”二字推开的空间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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