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石家庄开了两家家常菜馆,”味知源”这个商标2019年注册在第43类餐饮服务上。上周突然收到商标局寄来的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说有人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申请撤销。
通知上写的是收到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证据,过期就会被撤销。我们是实际用了的,可很多年前的票据不好找了,门店也重新装修过。我想知道这样答辩还能不能保住商标,要不要马上找代理帮忙。
两个月的答辩期摆在眼前,石家庄这两家家常菜馆其实只有两条路可走,成本和结果差别不小。
自己办的显性支出几乎为零,隐性支出是时间。两个月里要把2019年以来每一年的使用痕迹凑齐,门店重新装修过,最初的门头照片可能只剩手机里的旧图和朋友圈记录,外卖平台的历史订单还得逐月导出,两个人全职跑一周才勉强成形。代理机构的费用多在几千元区间,价值在于清楚审查员看什么:他们会把三年期间切成半年一段,逐段配合同、发票、履行成果,还能替你判断哪些属于废证据。预算紧张的话,可以只委托整理与把关,递交环节自己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要求商标注册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未提供、证据无效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这里的三年指的是撤销申请提出之前那三年,不是注册之后的任意三年。第43类餐饮服务可用的材料其实很丰富:带日期的门头与招牌照片、外卖平台商户页与订单流水、菜单与点餐码、税务发票与完税凭证、会员系统记录、印有商标的打包袋与餐具的印制合同。早期票据找不全的,可以用平台后台数据、供货商对账单、装修合同相互补位。
撤三审查没有常规的第二轮补交通道,把材料压到复审再交,判断余地会小很多。稳妥的做法是第一轮一次交足,并按时间轴编号做成清单附在答辩书首页,让审查员一眼看明白。确实存在某半年空档的,才需要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的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等正当理由去填。
还有一层要顺带留意:提撤三的人多半是被你这枚在先商标挡住了申请。答辩的同时去查申请人名下的商标,若发现他也在申请相近标识,这份材料在后续程序里能说明对方的动机。能不能保住,最终取决于你交上去的第一组证据能不能把2019年开业那段时间钉死——门店装修前的照片、营业执照登记日期、最早的外卖上线记录,今天就去翻。
答辩材料交上去之后,对方还有一次反驳的机会。把这口气留到最后,提前想清楚他会打哪里,答辩书的组织方式就不一样了。
对方看到答辩材料后,攻击点一般是三个:证据时间不在指定期间内、材料是事后倒签的、以及使用未落在核定项目上。第一点最常见,很多餐馆交的是近一年的发票,而指定期间是撤销申请提出前三年,时间对不上,整组材料都可能不予采信。第二点对方会挑合同与发票的编号连续性、印章新旧程度,所以尽量提交第三方平台自动生成的记录,例如外卖后台流水、支付机构账单,这类数据难以倒签。第三点他会说你的使用只体现为门店招牌,没有体现餐饮服务本身,这时菜单、点餐流程截图、团购套餐页面就能补上缺口。
提前把这三处堵住,答辩质量会很不一样。对方若主张你在其他类别上的使用不算数,也不必反驳,这恰恰说明把证据集中在第43类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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