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州番禺做鞋类批发生意,因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被起诉,一审法院上个月判了我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三万元。
收到判决书到今天已经第七天了,我觉得判得太重,退赃和坦白情节都没算够。可家里人劝我别上诉,说上诉可能判得更重,我拿不定主意,也担心一审拖太久影响后面的结果。我也担心二审拖得更久,家里生意没人管,孩子明年还要上学。
上诉期内最该做的不是纠结会不会被加刑,而是把二审要打的那几个点一个个配上证据。二审改判靠的是材料,不是情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你要证明的是:查扣的货物中有多少尚未销售、多少属于他人寄存或代发、进货价与售价分别是什么。对应证据包括进货单据、供货商转账记录、仓库盘点表、物流单据和销售台账。扣押清单与鉴定意见之间数量对不上的,要在上诉理由里点明具体差额。证据不足的部分,可以申请调取平台后台数据或者申请对账目进行审计。
你说退赃和坦白情节都没算够,那就得让它看得见:退赃退赔的银行凭证、缴款收据、被害单位的收款确认;坦白情节体现在第一次讯问笔录和到案经过里,如果卷宗里确实有记载而一审判决书没有评价,这就是具体的上诉理由。若一审走的是认罪认罚程序,还要核对具结书与判决书的表述是否一致。
罚金数额应当与犯罪情节和缴纳能力相适应。准备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经营流水、负债情况以及家庭抚养义务材料,说明三万元在实际履行上的困难;同时可以提交同地区同类案件的量刑对比材料,证明与同类案件相比存在明显偏重。材料越具体,二审采纳的可能性越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十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你说已经第七天,今天就应当提交上诉状,可以先写明不服一审判决、认为量刑过重,具体理由后续补充;上诉状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至于加刑的顾虑:该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除外。真正的风险在于一审若是认罪认罚案件,仅以量刑过重为由上诉可能引发抗诉,所以上诉理由应当落在事实认定和情节采纳上。二审法院依照该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会全面审查,不受上诉理由范围的限制。
番禺的鞋类批发生意还要有人接手,二审期间若仍在羁押,可以依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具体能减多少,要看二审对数额和情节的重新认定,建议让律师把一审判决书的事实认定部分逐段核对后再定上诉策略。
上诉能不能打出效果,一半取决于文书写得够不够具体。
上诉状的核心结构是上诉请求加具体理由,最忌讳只写一句量刑过重。规范写法是:首部写明上诉人不服某法院某号刑事判决;上诉请求写明请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较轻刑罚,或者发回重审;事实与理由部分要分条,每条对应一个可核查的点,比如一审判决认定的非法经营数额中有若干元系尚未销售的库存,依法应认定为未遂,退赃若干元已实际缴纳而一审未予评价。每条后面附上证据名称和出处,便于二审法院调取。
一是调取证据申请书,针对扣押清单、平台销售数据、审计报告这类自己拿不到但卷宗可能缺失的材料,写明证据名称、证明目的和调取理由。二是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书,说明经营接续、家庭照料等具体困难,并附上保证人或者保证金方案。文书递交后要索取接收凭证或者邮寄回执,十日的上诉期以提交时间为准,这一点务必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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